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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2021-11-09 14:29:25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延伸内容】

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照什么原则?

答:协议优先原则。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有协议的,在协议合法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协议执行。

男女平等原则。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因男女有所不同,即便男方收入高,女方只是家庭妇女,也不能因此认为财产都是男方赚的,归男方。因此没有协议或者一方有过错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一般均等分配。

保护弱者原则。一般而言在审理离婚纠纷时,法院会对夫妻当中弱势的一方相对予以照顾,例如一方身体不好、需要长期治疗,一方需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等。

过错方少分配原则。对于婚姻期间有过错的一方,原则上少分财产。例如严重家暴,重婚,婚内出轨,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虚构夫妻共同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严重者可不分。

物尽其用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由一方使用,经营,管理的,原则上分配给使用者,但需要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的处置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归购买者所有。

夫妻一方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偿还房贷的,协议不成情况下,房和未还房贷归付首付一方,夫妻共同偿还部分及合理利息走付首付一方给予补偿。

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离婚时,房产归出资方。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比例,拥有房屋所有权,分割时,有协议按照协议,没有协议的话多数情况下归登记的一方,但要按照对方出资金额等给予补偿。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一千零六十五条、第 一千零八十七条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 一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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