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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2023-01-03 16:20:36

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和资金;

(2) 生产经营收入;

(3) 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除外;

(4) 知识产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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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

(5.1) 一方的个人财产投资收入;

(5.2) 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5.3) 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清算补偿;

(5.4) 婚前一方租用的房屋,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并凭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

(5.5) 双方结婚后,如果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住房,则该出资应视为对夫妻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不包括对一方的赠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伤而发生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津贴和其他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4) 各方的日常用品;

(5) 应属于任何一方的其他财产:

(5.1) 士兵的意外伤害保险、伤残补助和医疗生活津贴;

(5.2) 双方结婚前,父母为购买住房投资,投资应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双方的赠与除外。

(5.3)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物质形态变化而取得的个人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为个人财产;

(5.4) 再婚或再婚前的财产,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个人财产;

(5.5) 房屋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个人财产,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抵押贷款,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将已支付的抵押贷款的一半加上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返还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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