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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有哪些?

2023-02-14 15:03:53

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判定?


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以下特征:


(1)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为夫妻双方。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男女,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限为从合法缔结婚姻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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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应为夫妻双方或一方获得的财产,包括夫妻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和其他非劳动获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财产的财产或者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这里的“收入”是指获得财产权,但不要求实际拥有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获得了版税等某种财产,但实际上并未获得版税,但出版社在婚后支付了版税,那么版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样,如果出版商同意在结婚后支付费用,但在婚姻终止前没有收到费用,则该费用也是共同财产。


(4)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双方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平等义务。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特别是,除非另有约定,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5) 无法证明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和妻子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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