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共同财产和债务怎样处理
1、离婚时,共同财产按以下情形处理:
1.1 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按协议进行分割;
1.2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离婚时,共同债务按以下情形处理:
2.1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2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2.3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夫妻共同承担的家庭生活债务;
2 一方婚前借款购买的财产改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为购买该财产所负债务的;
3 抚养子女债务;
4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营业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共同承担的;
5 配偶一方或双方承担的教育、培训费用债务;
6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治疗疾病和治疗有法律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7 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8 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的赡养债务;
9 为支付合法、必要的社交费用而承担的债务;
10 应当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其他债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的,双方约定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